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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597直聘>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2023浙江金华市义乌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5人公告

2023浙江金华市义乌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5人公告

2023-06-12 来源:义乌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468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与林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10号)精神,我市2023年将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义乌市户籍,有意向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并与义乌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代码:0211

三、招生计划和方式

我市共招生定向培养本科生5名,分别是农学专业1人、植物保护专业2人、园艺专业1人、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1人。招生工作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开展,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

四、招生(招聘)程序

1.填报志愿。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2.确定体检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我市招生计划总数的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3.组织体检。义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组织体检,并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当场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义乌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w.gov.cn/)公示3天。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并征得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

6.学校录取。招生院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我市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列入合格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7.备案。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定向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六、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植物保护、园艺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政策。

七、就业与待遇

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必须按定向就业协议到我市相关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街道)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有关内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并严格按签订的就业协议执行。

八、注意事项

请考生密切关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志愿填报时间、程序,志愿填报结束,请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市农业农村局在收到院校提供的入围体检名单后,将立即通过考生预留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如无法取得联系、或虽取得联系但考生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到达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咨询义乌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579-8905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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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

原标题:义乌市2023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w.gov.cn/art/2023/6/12/art_1229187644_4096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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